你的位置: 句子 > 作文 > 导航 > 最新权利观后感范文十三篇

权利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4-01-03

最新权利观后感范文十三篇。

你知道作品名观后感应该先从哪个方面着手去撰写吗?在写作品名观后感之后你有了哪些收获,“权利观后感”涉及到很多方面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它,请有需要的读者前来欣赏!

权利观后感【篇1】

在没看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威尼斯商人》里面的夏洛克是害人不成终害己的,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故事实际上反映了权利和法律的破坏。夏洛克当时可以根据威尼斯法律要求安东尼奥履行诺言,但夏洛克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败诉。

这是有法不依。再细想一下,既然有法可以不依,那么还为什么要用通过法律赋予人们权利,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的权利得以实现呢?我们可以说,权利是法律赋予的,而权利的侵犯就是对法律的侵犯,所以法律和权利注定是共存的。

为权利而斗争也是国家的义务。当一个国家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你不主张权利,也不保护它,而是选择以和平的方式妥协,这个国家将很长时间得不到和平。因为将会许多来自世界各界的代表来侵犯你的国家的权利,直至你反抗成功或者你被“吞噬”了为止。

与清末一样,清政府对权力的妥协,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长期的社会动荡。幸好,在中国还没被瓜分完时,我们觉悟到了国家的权利必须维护的,即便是付出极大的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的获益匪浅。

权利观后感【篇2】

人的道德存在的条件是权利。即没有权利,人类将沦落至动物的层面。恰如罗马人从抽象法立场出发,始终不渝地把奴隶和动物同等看待。

如今我们的社会已陷入道德危机,特别是“小悦悦事件”后,更彰显出人们道德的缺乏。一些人认为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太快,拜金主义盛行。但我认为是道德存在条件的丧失,即权利太少,保障机制不完善。更重要的是,争取权利并不常见。

既然道德存在的条件是正确的,那么,为了我们社会的道德重建,我们应该争取权利,即使这是一个很小的侵权行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利和对外地位与其道德力量是相适应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国在国际上得不到尊重的原因。

斗争伴随着法的成长。佛法的诞生,就像同一个人的诞生一样,通常伴随着剧烈的分娩疼痛。由此想到,国外立法是经过各利益集团博弈后而立。因此,规则代表了博弈中获胜利益集团的利益。它之所以获胜,是因为它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一些为公众判断早就谴责的制度,常常仍然可能长久地苟延残喘,使之保全的,不是历史惯性,而是关涉其存在的利益的抵抗力量。由于我们国家立法并非由利益集团控制,因此,在“斗争”方面表现的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我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外的立法模式在我国将成为普遍。

概括而言,为权利而斗争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对个人而言,主张了物中的人格本身,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承认;对国家而言,促进了道德的发展,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提高。试想一下,一个从未习惯过勇敢维权的人,是如何体会到为了整体牺牲财产和生命的冲动的。

对法制而言,有利于法律的发展,法治社会的构建。

耶林认为,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无论我们做什么选择(诉讼或宽容),我们都有牺牲。也就是说,当我们选择诉讼时,我们牺牲和平;当我们选择吞咽我们的声音时,我们牺牲我们的权利。既然斗争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就应该选择争取权利。

虽然此书是名家大作,但仍有观点不敢苟同。

首先,其认为“捍卫权利人被攻击的权利,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义务,而且还是对集体的义务,即权利人通过其权利来维护制定法,通过制定法来捍卫集体不可或缺的秩序。”权利人捍卫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就是对集体的义务?集体真的需要这部制定法吗?

或者权利人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测,认为自己的权利将被消灭,集体权利将被消灭。既然斗争伴随着法律的成长,那么,如果集体来维护成文法,它又是如何发展的呢?一系列的矛盾,在此,耶林并没有意识到或者指明。

其次,其为了解释“为权利而斗争,不惜一切代价是合理”的观点,用了“目的补偿了手段”的言语,或者说是方法。“目的补偿手段”这种观点我认为万不可取,这种观点用目的的合理性掩盖了手段的非法性或者不合理性。比如,国家可以为了集体的目的强制拆迁。强拆虽然有些残酷,但目的是好的,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因此,为强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所以,“目的补偿了手段”这种观点应该被否认,虽然为权利而斗争,不惜一切代价是合理的。

最后,其认为“只要制定法不应是无用的游戏和空洞的废话,制定法就必须被维护,与受害者的权利一同堕落的是制定法本身”。既然成文法随着受害者的权利而退化,这意味着成文法不能给受害者的权利带来任何好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维持这部成文法呢?我们知道,我们的权利不仅会受到自然人或组织的侵犯,而且也会受到法律的侵犯。

如果《规约》因自身的退化而在某种程度上开始侵犯受害人的权利,我们是否还应予以维护?回到刚才的观点:斗争伴随着法律的发展。如果我们所做的只是维持,那么法律是如何发展的呢?

读完本书,虽查过资料,但仍有很多不解之处。如下:

1.什么是实践的概念?为何实践的概念又是目的概念?

2.“斗争,不和,正好是法权欲阻止的,不和包含着对法律秩序的妨碍、否定,它不是法权的概念的要素,作为德性的否定之恶习在德性定义中的成分越少,斗争和不和在法权的定义中的成分就越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3.“认为他自己是所有人而占有我的财物的占有人,在我个人看来,并未否定所有权的理念,相反,他却祈求于所有权的理念本身;我们双方的争执紧紧围绕着,我们谁是所有人。但是,窃贼和强盗处在所有权的权利范围之外,他们在否定我的所有权之时,同样否定所有权的理念”。

同样是让我的所有权遭到侵犯,为何二者区别之大?难道仅是因为过错问题?为什么盗贼和强盗在侵犯我的所有权时否认所有权的概念?

权利观后感【篇3】

《权力与繁荣》读后感

最近一段时间拜读了曼森·奥尔森的遗作《权力与繁荣》,虽然第一遍读的有些磕磕绊绊,老被许多术语阻挡了前进的道路,但是回过头来再读一遍,就相对容易了许多,也发现了许多前所未见的理论,对曼森·奥尔森的观点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认识,让我感觉对这个领域的了解顿时增加颇多,并且,我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肩负的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而且对政府在繁重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思索和期待。

曼森·奥尔森1932年1月22日生于北达科他州,1969年起在马里兰大学经济系任教。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人,曼森·奥尔森是当代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学术贡献远远超出经济学的范畴,对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权力与繁荣》作为曼森·奥尔森教授继《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的兴衰》之后完成的又一重要著作,该书通过引入政府权力于经济增长分析之中,说明了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繁荣程度。

奥尔森在逝世前完成的《权力与繁荣》一书触及了他一生所关注的问题,为什么有些经济体表现如此抢眼,能够提供令人瞩目的财富与繁荣,而有些经济体却不能做到这点?不同类型的政府是如何阻碍或者促进经济增长的?而且,随着苏联体制的崩溃,为什么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市场经济没有繁荣起来?

当今社会,根据相关权威专家的总结,社会科学研究大致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人与人的关系,二是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三是政府与政府的关系。前者涉及个体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的合作与竞争。后者关注的是组织社会的基本原则以及如何正确规范政府行为,有效保护个人权利。后者关注的是一各国家内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国政府之间的博弈。

一个国家的政府的行为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日益受到他国政府行为的制约,奥尔森的政治经济学可算这方面的集大成者。

权力与繁荣,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权力与繁荣的关系,即如何运用权力实现繁荣。权力是政治学的核心范畴,繁荣是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从这个角度看,对权力与繁荣的研究是对政治经济学的综合研究。通俗地说,就是研究国家如何恰当地运用国家强制性的权力以使它的经济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从而增强综合国力。

纵观历史,凡是协调好政府强权和个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的国家便会走向繁荣,反之则是衰弱。

政府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较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政府对于经济发展方向、公民个人权利保障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是比较小的,他们往往很难组织起大规模的分工、交换等市场活动,特别是高质量的政府活动。曼森-奥尔森指出,政府职能的评价可以从规模、结构和模式三个指标进行。单从规模上看,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总体上不如发达国家,这至少可以从政府雇员的数量和广泛的干预范围上反映出来。

然而,就结构而言,不难发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点领域和努力往往大相径庭,关键区别在于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他人或政府本身的侵犯。并且,毁灭容易创造难,正如长年心血建成的大厦会以一根火柴的代价毁于一旦,在这里,“强化市场型政府”的存在的意义又一次凸显出来。可见,建立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是非常必要的。

所谓的“强化市场型政府”,就是一个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的政府。经济成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可靠明确的产权和公平的合同执行权;二是没有敲诈勒索的形式。

加强市场导向型政府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加强市场导向型政府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我觉得,奥尔森教授的这个观点跟我们现在普遍认同的亚当·斯密以及凯恩斯的市场经济理论中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共同作用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和市场体系能够自发地传递市场信息,协调供需,激励人们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有句话说的好“契约如果没有剑作保证便等于一纸空文”,市场经济无法克服市场自身的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等固有的缺陷,因此就需要一个外在的强有力的机构——政府有效地去加以控制。但是政府如何去干预市场?去干预市场的哪些方面?

在多大程度上干预市场?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往往决定着政府效能的高低,决定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我国人民个人权利的保障。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是因为他们缺乏可靠的个人权利。个人权利得到最有效保护的国家也是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这也是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重要体现。

奥尔森教授在《权力与繁荣》正文的开篇以“罪犯的比喻”讲了权力的逻辑,我们知道,任何罪犯所犯的罪行都减少了社会福利,使得可偷窃的物品总量减少,但是这又不会使罪犯悬崖勒马。其实,那些拥有强制力的个人在一个社会中是具有微不足道的利害关系,还是具有共容利益关系,其行为和结果是有极大的区别的。

共容利益——奥尔森首创的基本而又意义重大的概念。如果一个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个体或一个具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性的组织,能够在一个特定社会的总产出增长中获得相当一部分,并因该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巨大损失,那么他们在这个社会中就会有共同的利益。共容利益的作用在于给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诱使他们关心全社会的长期稳定增长。

固定匪帮在其领地上的共容利益,使他限制和调节“窃税率”(即保护费的收取),他会从减少窃税率中持续得到收益,奥尔森将窃税率降低到固定匪帮从更大的产量上窃税的所得正好被他的所失(得到更少的产出份额)所抵消的那个点称作“最优窃税率”。在这一点上,固定匪帮可以获得其领地产量增长所带来的最多收益,因此他可以受到正的激励,将他所控制资源的一部分用于提高生产力的公共物品的供应上,直到他花在公共物品供应上的所有成本相当于他从产量增加中获得的最大收益为止。表面上看,这种行为是完全好的,实际上,它是出于自利的权力逻辑。

奥尔森教授在书中还讨论了“时间、收入和个人权利”的问题。奥尔森认为,民主的形成与个人权利(包括财产权和合同权利)的稳定没有必然联系。一个脆弱民主制度下的领导人会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没收资本、贬值货币或者剥夺少数人权利,这正好使个人权利受到伤害。

相反,持久的民主统治与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财产和合同权利之间存在着重要联系。在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在法治下,权力的继承是可以预见的,个人权利的统治和执行不是短期的考虑。许多人自信地签订长期契约,或者可以很放心地将财产受托到后几代,或者设立基金会,他们认为这种预期是绝对会持久的。

我认为,根据第一部分的观点,这应当归结于稳定民主制度下的政府与专制君主和脆弱民主制度的领导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共容利益,而且实行权力分享制度,他的政府是强化市场型政府。

持久的民主意味着持久的财产和契约权利。民主的确立与选举的推行并不必然带来稳定的契约或者财产权利。如果民主本身就不是民主的话,民主制度所赋予的个人权利也是不稳定的。

在一个不稳定的民主国家里,财产和契约权利可能会因为一个走向专制的当选领导人而被打折扣。一个脆弱民主制度下的领导人会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没收资本、贬值货币或者剥夺少数人权利,而这正好使个人权利受到伤害。因此,在民主的形成与个人权利(包括财产和契约权)的稳定之间,也不存在内在一致的必然联系。

但是相反,在持久的民主或者代议制政府与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财产与契约权之间,却存在重要的和关键的联系。这种联系内在于民主得以生存的一些逻辑条件上。显然,如果要让现任政府下台而又没有法治作为辅助,民主也是难以成功的。

如果现任政府的反对力量没有法治赋予的自由发表言论和其他包括财产与契约在内的完全的权利,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下去。而如果连在任政府的这些反对力量也拥有这些权利,那么其他公民也就都会拥有这些权利。因此,只有那些个人财产与契约权能够被人一代一代地充分并且有信心地预期的时候,这个社会才是稳定的民主社会。

奥尔森教授在政治学和经济学的交界领域提出了这么多的新观点,而且他的理论也在当今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逐渐得到印证。在今天,中国获得经济发展的空前机遇的关键时刻,真的希望经济学家们能够参照以前的经验教训,从中得到有益的启迪,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使中国的经济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权利观后感【篇4】

梦想,其实我并不能明确,我并不知道我自己的梦想是什么,但是我却有许多期望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但是我十分明白:那都不是梦想,只是希望罢了。真正的梦想是对自己来说最重要最遥远却又最想实现的东西。

我的电影偶像阿米尔.汗20xx的新电影《神秘巨星》给我带来了十分有震撼力的感触,我认为这部电影也许会被列为像《肖申克的救赎》那部电影一样的人生必看电影。

其中对我而言最有震撼力的是四幕画面。

第一幕是尹希娅想要把自己的唱歌视频传到网上。她的妈妈娜吉玛觉得这是她在做梦,异想天开,便说:“睡觉吧!别做梦了。”

尹希娅回复妈妈:“你这话真矛盾,不让我睡觉,却不让我做梦,睡觉时怎么可能不做梦!?你告诉我,人睡醒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实现梦想吗!?不然我们每天醒来的意义是什么呢?妈妈,没有梦想的话一切都没有意义。是睡是醒没有意义;是死是活也没意义。妈妈,做梦是人基本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个权利。”

对,人人都会做梦,梦到的也许是自己未来的成功与失败,也许是梦想的起源,又或者是开始向梦想进发的开端。

第二幕是尹希娅通过夏克提.库马尔的帮助从孟买带回离婚文件给妈妈,劝妈妈跟爸爸离婚。妈妈既担心又很生气,女儿一个人去孟买还旷课,并且都不通知自己一声,一气之下说了尹希娅一顿,让尹希娅非常伤心,尹希娅来到了楼顶想平复心情。偶然间,尹希娅发现了在爸爸强迫之下楼下人砸碎的电脑,那是她天真的弟弟古杜拿胶水和透明胶一点一点粘回去的,尹希娅抱着电脑回家,跟弟弟古杜相拥,旁边的姑奶奶劝道:“尹希娅,去跟你妈妈道歉吧”

尹希娅拒绝了,之后她的姑奶奶跟她说了一件她的妈妈永远也不想让她得知的事情:在她爸爸知道她是个女孩时,他就想把尹希娅打掉,他认为在这个世上一个女孩生下来没用。所有人豆打娜吉玛,骂娜吉玛,让她乖乖把孩子流掉,可是她的脾气很倔,始终不愿妥协。那晚医生觉得太晚了,明天再做手术,所以大家就让娜吉玛在医院里过了一夜。第二天大家到医院时,娜吉玛并不在,她悄悄走了,十个月后,带回来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小女孩,那就是尹希娅。

一个母亲的梦想竟是如此简简单单,只想让一个无辜的孩子来到世上,却被众人嫌弃,遭众人唾弃。身为母亲的娜吉玛把所有都埋藏在心里,不让儿女知道,可见一个母亲的“心机之深”。

第三幕是尹希娅一家人在孟买机场发生矛盾时。托运的行李中多了尹希娅的吉他,工作人员说要四千五百卢比,爸爸非常生气,当着所有人的面跟娜吉玛大吵一架,并且说这把吉他不值四千五百卢比。

爸爸皱着眉头,特别恼火,说:“这不是吉他,这就是垃圾,就跟你脑子里装的那堆废物一样。”

妈妈娜吉玛之前一直没有敢顶撞他,可是这次,她为了女儿的梦想,第一次跟爸爸顶嘴:“那不是垃圾,是尹希娅的吉他,那不只是一把吉他,还是尹希娅的梦想,没有梦想的话一切都没有意义,是睡是醒,没有意义;是生是死,也没意义,做梦是人基本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个权利。”她把尹希娅的话大致叙述了一边,然后就去垃圾桶里捡起了那把吉他,弦早已被扯断了的吉他。

这把吉他是尹希娅的梦想,梦想其实永远无价,四千五百卢比又怎么比得上?

第四幕是在最佳歌手颁奖时,获奖的歌手莫娜丽.塔库把奖让给神秘巨星尹希娅,她说自己身为一个歌手没有一个小女孩唱的好,而且这个小女孩还是一个音乐天才。

尹希娅在大家的“劝告”下上台,脱了罩袍,诉说着她的内心深处的感受:“你们都以为我是神秘巨星,但我不是,我六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吉他,怎么买的,她从爸爸钱包里偷偷拿了钱;她有过一条项链,就那一条,她把它卖了,给我买了一台电脑,我还没出生的时候,我爸爸就想结束我的生命,但是妈妈没让这种事情发生,我的妈妈书写了我的人生,现在还没停笔,不管是唱歌还是获奖,都一直是我的梦想,但是有一些人,不允许梦想的。做梦的那份自由,是妈妈给我的。谁才是神秘巨星呢?是我还是我的妈。妈妈,一点也不傻,你是个天才;你也不是胆小鬼,你是个战士;你也不是是孩子气,妈妈,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

其实,有时明确自己的梦想的,却不知如何达到,梦想其实说远并不远,它只是没有捷径罢了,付出的努力越多,汗水越多,实现的总是越快。

权利观后感【篇5】

读后感xx学

院***

xxx作为一名学生,自然是读过的书不少,当然,有很多书是教材或是辅导书一类,不过像是各类文学作品读过的也多少有几本,但像是涉及法律这方面内容的书,在记忆中想来还是没有读过,一想到法律,就想到那些看起来很没有生气的法律条文,让人头痛。这次我们的宪法老师推荐我们读这本叫《为权利而斗争》的书,虽然看起来很薄,可是想到那些专业术语和那些怎么看都看不懂的晦涩的条文,不禁有点害怕,而且了解到这本书还是外国人写的,想到外国人那种说话的方式和我们完全不同,难以理解,就更加想到这本书的可怕。在无可奈的的开始接触这本书之后,才发现原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并不像很多此类书那样严肃而正统,而是用大多数人都能明白的语句来阐述作者的观点,让人们接受并认同他的想法,并且语言简洁有力,又富有感染力,说服力。

读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地理解法律的真正作用和意义。

耶林在书中指出,当我们在斗争中发现你的权利时,我们所有的权利都可能受到侵犯和压制,因为权利人所主张的利益往往与否认自己利益的其他人的利益相违背。在法律权力的概念中,斗争与和平是矛盾的。法律的目的是和平,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如果我们想实现我们的权利,我们必须时刻准备为我们的权利而战。

如前所述,正义女神一手掌握着权利的平衡,另一手则是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没有平衡的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没有剑的平衡意味着法的软弱。天平与宝剑相互依存,正义女神挥舞宝剑的力量与操作天平的技巧得以均衡之处,恰恰是健全的法律状态之所在。

他的观点正与萨维尼“法的形成同语言的形成一样,是在无意识之中,自发自然形成的,既无任何角逐,亦无任何斗争”的观点相反。

他告诉我们,不要等法律来保护我们,不要以为法律有权利,法律的诞生就像人类的诞生一样,都要经历分娩的痛苦。而法律的实现尚且要经历种种艰辛的斗争,更何况是想要依靠法律保护的人的种种权利,我们要靠斗争来争取自己的权利,来呼唤法律。没有我们争取权利的斗争,就没有法律的保护。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认识到法律?

在我们的身边,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权利意识并不是很强烈,他们甚至不了解自己应当拥有怎样的权利,他们只是简单的认为,权利是由法律来制定的,也理所应当由法律来保护,确保权利的实现,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为了自己的权利而做些什么。当自己应有的权利没有能够实现的时候,他们便会认为,是自己的国家法制不够健全。诚然,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一些法律权利会被随意侵犯。但是,如果没有人因为权利受到侵害而挣扎,这种情况如何改变?

我们必须清楚,我们的任何权利都没有从天上掉下来。即使是得到很好保护的权利,也通过我们前辈的斗争得到了保障。法律只是写着权利的纸,而那些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各种权利义务只不过是死板的文字连缀而成的没有生气的话语,假如没有人们为了权利而做出的斗争,那些权利的条文便永远只是冷冻的文字,所谓的法律也只不过是没有丝毫作用的废纸。维权不仅是人们对自身的义务,也是法律的义务,要做到这一点,才能实现法律。

没有争取权利的斗争。在侵权面前,权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遭受的损失也越来越大。

在我们的社会,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人们的传统观念,人们大多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丢脸,所以即使自己的权利有时受到侵犯,也不会诉诸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应该认识到,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光明正大的,也是为护法律尊严的,是为全民族的权利而战的,没有必要感到丢脸。作为个人的行为,这是无害的,但上升到行为的一般标准就意味着权利的破坏。

而在这样看来,农民的诉讼癖是很值得称赞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因为夏洛克主张个人权利而呼唤法律,进而涉及到了威尼斯的法律,因此我们很多人不认同的这个人物便也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汉。

有些人认为,当我们的权利被一些比我们更有权利的人,或者是国家公权力侵害时,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他们的力量相较量的,因此忍气吞声也便成了最为明智的选择。确实,个人权利无法与公权力相提并论,我们更无法与有权势的大人物抗衡,但是有此等经历的何止一人,团结起来,其力量便足以抗衡这一切。个人权利被侵犯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缺失,而监督权正是公民权的一部分,我们很可能在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担心怕麻烦,而妥协,放弃了自己的这种权利,因此这些有权势的力量在缺少制约与反抗的情况下更加强权,结果导致我们的权利更进一步的被侵犯。

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利,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一个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非不可能。权利是一种可选择的自由。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对与和平。但当它上升到社会层面时,就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极其危险的行为。当它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时,无疑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法律本身的权威将受到挑战,法律的功能将得不到发挥,社会秩序将得不到有效维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对公众社会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危害。

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之奋斗,就是维护国家的法律,维护天地的正义,维护人民的利益。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本书,感受到耶林的雄辩之词和犀利之语,希望书中的伟大思想能带给更多的人更深的启迪和思考,鼓励更多的人为自己的权利而战,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权利观后感【篇6】

或许有人会问,书的名字是“为权利而斗争”,为什么一直提的是法律与斗争?初读这本书时,我也产生了这个困惑,我在相关书籍上查到以下这句对两者关系很好的阐述:“人群共处,各有主张,涉及不同之利益,不免发生冲突,为维护社会生活,自须定其分际,法律乃于一定要件之下,就其认为合理正当者,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享受其利益,因此权利就是得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

以权利为主体的法律,以法律为客体的权利,使权利的行使,是为法律而战,具有伦理意义。”(王泽鉴.民法总则:

第12版.台北:作者自版,1993.

p40.)

初读法学经典之作,读完前两章,大师的字字珠玑以及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令我折服,但不免还是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像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像是缺乏血肉的骨架,与自身关系部大。但是,耶林紧接着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告诉我们“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这两章也是通本书中字数最多的两个章节。

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耶林认为“主张自我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最高法则”,对于人类而言,“主张权利是精神上自我保护的义务,完全放弃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杀。”有人认为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在法制建设不健全的国家,法定权利也会被随意侵犯,因此没有必要认真对待。

但别忘了权利来自斗争。从概念上的人权到法律上的人权,再到实际享有的权利,每一步都有斗争和血脉。因此,即使你有合法的权利,你也只能留在法律文本中,如果你不争取权利。法律是书写权利的纸,但它的功能仅限于一张纸。虽说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维护权利是人对自身的义务!

”既是义务便不可以轻易放弃。没有权利的斗争,在侵权面前,权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最终是自残。

为权利而斗争是对社会的义务。耶林之所以作出这一论断,是以他对于权利和法的本质的认识分不开的,在他看来,权利更多的不是和个人的利益相连的,而是和人格、人的自主性相连的。而法也不远不是干巴巴的法律条文,而是有生命的总体的法原则和法秩序。

“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天平的宝剑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宝剑与天平的结合,才是法的健全状态之所在。

当然,耶林也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社会人都能理解主张权利和争取权利对于实现法律和正义的意义。在这些人眼里,法就是维护和平与秩序的,但耶林告诫这些人说,“你们所享受的和平与秩序其实是其他人为权利而斗争的结果,为权利而斗争之于和平与秩序,恰如劳动之于享受一样,和平与享乐都是人的前赴后继的艰苦斗争的结果。”“无斗争的和平,无劳苦的享受,是天堂的神话。

”法治的实现要靠是权利人对于权利的主张,主张权利不但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更是对社会的义务!

“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和“为权利而斗争是对社会的义务”这两章着实引人深思,令我心中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人们总说“一本好的书不仅是一杯耐人寻味的绿茶,而且又是一坛陈年佳酿。”《为权利而斗争》作为一本法学经典著作,在第五章“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中它作为一坛陈年佳酿的醇香越发浓稠。

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首先就以中国为例。在当代中国,正如龙应台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一文中写到的那样,许多人当权利受到侵害,不生气不斗争,甘心躲在角落里做“沉默的大多数”!这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国传统思想所决定的,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人们追求的是“不争”,是“无讼”,地方官员也往往以“本辖区十年无讼”来标榜自己的德政与政绩。

中国古代社会中,一个人一生下就有了他的社会身份以及由此而获得的权利或义务,所以他不需要去为权利而斗争,“由于在酱缸里酱得太久,思想和判断以及视野都受到酱缸的污染,很难跳出酱缸的范畴。历史给了我们美德,也给我们酝酿了错误的酱”。(《丑陋的中国人》杨柏);而到了当代,中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谁提到为权利而斗争,仿佛就是和谐社会的罪人了,这其实是个误解,它们二者并不矛盾,如果没有权利人对于权利的主张,那么社会就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的社会”,毫无和谐可言。

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法治。法治的实现有赖于权利人对权利的要求,即为权利而战!因而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我们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但是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为我们国家的权利而斗争,捍卫我们国家的利益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盛,为了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有一个相对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权利而奋斗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本书的第六章,也是最后一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

耶林将“为权利而斗争”视为是人们的一种行动方式,也看作是正常人应有的道德情感,在这里,如果社会成员都具有较为健康的法律情感,就能保证法律的完整实现,因为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人们是如此的珍视自己的权利,愿意为权利的损害与丧失付出高昂的代价。可以想象,当这种情感渗透到社会中,构建良好的法律秩序就可以成为现实。(胡玉鸿《法律情感支配下的正当抗争》)

我认为,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不能作权利上的睡眠者(法律部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国谚语),而应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以法律为武器,为权利而斗争!

权利观后感【篇7】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到底有多少权利?那些用美丽动人的语言写在纸上的权利,能够成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免受不法侵害的护身符吗?

前段时间,我一边阅读着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边漫无边际地思考着。作者的观点犹如惊雷,对我的启发很大。

由于专业的关系,我接触了许多与公民的权利相关的案例:他们或是罪不容赦的恶人,却没有获得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他们或是正直守法的普通公民,却无辜蒙冤;他们或是为了生活乃至生存的需要而争取某种机会,却备受歧视(如就业中的身高、性别、相貌歧视等)。

当权利被践踏的时候,有的人选择了忍耐,而有的人却奋起反抗,被迫为权利而斗争。例如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着和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的秋子,他们都是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了奋起反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0多年前,德国学者耶林发表了《为权利而斗争》的着名演讲,为权利而斗争后来成为了中外法学家们的座右铭。作者从法的起源开始,论证法是在斗争中形成的。斗争才是法的生命,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无斗争则无法。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权利从它放弃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还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为达到和平的目标必须斗争,法本身就是长期斗争的成果,法要得到真正的实施,更需要进行不息的斗争。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权利者对自己的义务,也是权利者对社会的义务。当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时,就将个人权利问题转换为国家现行法的实现问题,他已不是为一己之私利而斗争,而是为法律的实现而斗争,为法律的生命而斗争,为国家的法律秩序而斗争!

作为一个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子,我认为我们应该时刻拿着法律的武器扞卫我们的权利!遇到不公平,我们要勇于站出来去主持正义,去扞卫法律!尽管我们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只要我们努力去主张就一定能得到社会的回应!

为权利而斗争,自由从来都不是主权者主动给你的,你必须去主张,去斗争,唯有此你才能扞卫自己的权利,扞卫法律的尊严。为权利而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权利观后感【篇8】

做人崇尚“孝善仁”,做事摆正“责权利”读后感

首先,做人崇尚“孝、善、仁”。

百善孝为先,“孝”是儒家思想的基础,是中国传统道德中十分重要的规范。孝道是中国文化传统所倡导的一种行为,即子女的行为不应违背父母、长辈和祖先的意愿,是稳定的伦理关系的表现。所谓“孝为先”,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孝道的高度重视。

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孝道是感恩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的内在品质;感恩是孝道的体现,是人的外在行为。

孝道和感恩是思想、态度、文化、行为、修养和文明。我们企业的价值观是“壮大瑞贝卡,完善自我,报国惠民”,这一理念就渗透了广义的孝道文化。作为丽贝卡的员工,我们不仅要孝顺父母,更要感恩企业。

感谢丽贝卡,一个巨大的平台,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多更好发展的机会。

“善”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也是儒家文化极力推崇和倡导的一种美德。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善性**于人先天具有的善端,即在人先天所固有的本性中就具有善的萌芽,这些先天的善端存在于人的心性之中,后天通过教育使这些善的萌芽成长,人的善性就能充分地表现出来。

如果公司每个人都“与人为善”,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亲密,就像一家人一样。对别人善其实就是对自己善。

“仁”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对我们瑞贝卡公司而言,就是要将儒家的仁爱思想与现代的人道主义相结合,这样有利于在企业中形成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氛围,有利于创立一个以爱换取被爱、以奉献换取感恩的良好人际关系环境,从而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无私奉献精神、知恩报德精神,热心服务,真诚奉献。

做人要崇尚“孝善仁”,做事我们要摆正“责权利”,作为瑞贝卡人,尤其要明确“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

责,简单地说,就是分内应做的事,责任、职责。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的员工应该各司其职。工作就意味着责任,工作与责任同在。

权力,即权力,是指个人责任范围内的支配权力。利润是物质、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总称。所以,综合来说,责字当先,以责安权,以责定利,责到利生,它们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对立统一关系。

作为瑞贝卡的一份子,我们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做到爱厂如家,让自己真正成为瑞贝卡大家庭的一员,好好学习公司理念和宗旨。

权利观后感【篇9】

经过两集的铺垫,万众期待的人鬼大战终于到来。原来以为,人鬼大战应该是权游最终的双峰之一,后面的权力之战是另一座高峰,可结果是:编剧的全部才会都贡献给了人鬼大战,后面的权力之战草草了事,素颜结束。

第三集是剧组花费时间、耗费精力最多的一集,抛开战术层面的安排以及夜王的突然死亡,第三集应该是第八季中最好的一集。骑兵战、阵地战、攻城战、巷战、空战在本集中全部得到呈现,既有个人的单打独斗,也有集体的协同作战。总之,这更像是权游的终极之战。

在我看来,夜王比人类单纯多了。目标明确,方法简单粗暴。而人类则诡计多端,心里藏着太多的东西,人性太不可靠。光之王的使者梅丽珊卓点燃了多斯拉克骑兵手中的弯刀时,仿佛点燃了人类的希望,可是,这样的希望太短暂了,冲入亡灵大军的骑兵瞬间被吞噬。想想,权游中多么彪悍的多斯拉克骑兵,在亡灵面前,竟然这么不堪一击。人类刚刚燃起的希望,就这样被被冷冷的掐灭。

多斯拉克骑兵的覆灭,彻底打乱了之前的部署。龙妈和雪诺骑着火龙直奔战场,混战开始。在死亡面前,有的选择退缩,有的选择面对,在与亡灵大军对战中,人类空前的团结,置之死地而后生,用勇敢慢慢的点燃那一丝微弱的希望。

跟随龙妈,忠心耿耿,爱着不能爱的乔拉,为了这份爱,做出所有的牺牲,在人鬼大战中,终于得偿所愿,为保护龙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悲乎,幸乎?死得其所!

熊岛萝莉莱安娜,从当初雪诺求助时的单刀直入,到力排他人,拥戴雪诺为北境之王,赢得了无数权粉的心。此时,她以娇小柔弱之躯,怒杀巨人亡灵,死得壮哉!

席恩,战前有多柔情,战中就有多激烈。率领铁群岛勇士,担当起保护布兰的重任。谁都知道,那是有去无回的任务,当席恩从来到临冬城时,就已经抱着必死之心了。无论他之前做过什么,无论他过去走了多少弯路,在他义无反顾的冲向夜王时,求仁得仁,虽死犹生,得到完美的救赎。

无垢大军,虽然是龙妈的私人部队,但在亡灵大军面前,毫不退缩,纪律严明,用血肉之躯给其他生者让出撤退之路,泰山崩而不变色,厉鬼来而不眨眼,让人充满了无比的敬畏!

二丫在巷战中年的英勇,以及在受伤后的恐惧,无不告诉我们,人类在节节败退,让我们充满了绝望。人类还能怎么办?这时,在梅姨的鼓励下,二丫横空现身,一击而中,夜王毙命,亡灵溃散。走了八年多的夜王就这样被二丫解决了,让观众错愕不已。只能说夜王太单纯,而观众对夜王赋予了太多的个人感情,在诡计多端的人类面前,单纯害了自己。

或者,导演认为,在高潮时戛然而止,是一种比较好的结束方式,可以让观众好好回味一番。但对观众而言,却充满了无数的突兀,这种突兀,在以后的剧情中随处可见,简直达到了忽视观众智商的地步。仿佛给顾客端上一盘龙虾,吃了一半,就端走了,不让吃了,不让吃了还好,可又端上一盘无法下咽的冷菜,彻底让顾客凉凉。

有了这样的剧情,让我对后面剧情的发展降低了期望。毕竟,缺少了原著的支撑,为了告别的告别,没有对观众的诚意,有的只是导演固执的任性!

时间过得真快,下周一开播的《权力的游戏》也要完结啦。(整整八年的时间,如果让我和别人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我肯定自己也想不到,但是我还是追完了这部剧。)虽然在第八季开播以来,网上对这部剧的声讨声不断,很多粉丝大呼失望,该剧的评分也持续走低。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部战争奇幻史诗巨作。(虽然现在剧情脱离了大家的预想。)

我开始追这部剧是因为这部剧中的镜头画面设计太出乎意料,很多既暴力又有冲击力的镜头画面,更为出彩的是整部剧中丰满的人物形象,最令人上瘾的是扑朔迷离的剧情。

今天我们先来盘点一下,第八季中我比较喜欢的镜头画面,第八季中最为惊悚的镜头,应该是第一集中的夜王大军以一个小孩子示威的镜头(国内的版本这个镜头应该是删除啦,太过惊悚和血腥啦。)这个类似祭祀一样的镜头,应该代表的是宣战的意思,瘦弱的小孩被摆成圆形,突然之间小孩睁开蓝色的眼睛,烈火烧着他,发出惨烈的叫声,这个应该是第八季中最为惊悚的镜头。

看第八季中最令人记忆深刻的就是临冬城之战(就是夜王和数万集合大军一起对战的一集),我看这集的时候眼泪不止,这一战真的打的太过惨烈。当然,这一集中也有第八季留下很多感动的镜头,多斯拉克人组合的骑兵在临冬城之战中是先锋军,镜头画面开始是咆哮而去的火海,数秒之后陷入一片黑暗,只有零星的战马跑回。就这样两个镜头,就为战争的惨烈渲染出气氛,更显示出了夜王军队的庞大战斗力。

在这一集中,我们也看到了各位主角们的人物刻画镜头, 无数的尸鬼源源不绝的涌入临冬城,二丫,龙母、雪诺他们三个人的人物刻画镜头最多,其中最令人感动的当属二丫和雪诺。二丫独自一人引开进入甬道里的尸鬼时,那一段真的感动(一个小姑娘面对强大的敌人那种不服输的,不言弃的倔强。)。雪诺以凡人之躯抵御尸龙的火焰,(面对不可逾越的敌人的放手一搏,守护自己家人的那份勇气。雪诺差点被尸龙给逼疯,躲在巨石后面雪诺,让我想起一个表情,就是那种,弱小。无辜、但不服输的表情包)。当然这集中夜王被杀的镜头也是经典。(突然就很心疼夜王,一个的独居拾荒者,不远千里,带着自己捡来养活的小兵们,就为看一眼布兰。)

当然第八季中的第五集中也有我喜欢的镜头,第五集中我喜欢的第一个镜头就是灰虫子带着无垢者杀入君临城的镜头,(可能是夜王死啦,省了特效装的钱,所以这一集居然加了俯摇镜头)。还有龙妈驭龙屠城的镜头(龙妈黑化的镜头),以及猎狗和鹰山对决的镜头,还有就是詹姆和瑟曦双双掩埋在红堡的镜头。当然最后最有意境唯美的镜头,当属一片废墟之下,二丫和白马的那个镜头,(这一集全都在担心二丫会被火烧死。)骑马离开的二丫又给人留下了无数的疑惑。

接着再说一下,《权利的游戏》中我最喜欢的三个主人公,第一个布兰,布兰从第一季那个爱吃核桃的小男孩(布兰小时候真的可爱,第一季的时候就喜欢他,但是布兰的戏份不是很多。),变成了一个能够预感未来,并且升级为三只乌鸦。可以说是权游中一位神级的人物。

二丫,二丫从第一季那个傲气的贵族小姑娘变成了一个暗杀高手,并且还是千面之王,在第五季中更是刺杀了夜王。还有龙妈,龙妈从被兄长控制的弱女,变成了驭龙而行的一代女王。其实我喜欢这三个人物,是因为这三个人物让我心痛。无论二丫在逃亡中忘记姓名隐瞒身份的学习暗杀,还是眼盲时学习千面变化,亦或布兰在长城外寻找三只乌鸦,还是龙妈从火中孕育出小龙,并且一步一步征战铁王座,到最后龙妈黑化屠城。他们都是令人心痛的实力派人物。(他们三个其实都是被这场争夺推出来的人物,都是被迫参与的,是这场权利的争夺告诉他们,想要保住性命,就要成为强者,成为主导这场斗争的人物。)

第五集的最后二丫骑着白马离开,眼神中露出的恐惧和杀机。所以,我猜测二丫去杀龙妈。

龙妈这边发现了小恶魔放走了詹姆,将小恶魔赐死。二丫刺杀龙妈,二丫被龙火烧死,龙妈也死掉。雪诺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登上铁王座。

或者,二丫返回临冬城,搬来兵马,布兰变身夜王(之前权利游戏官方照片,发过布兰变成夜王的剧照),助力雪诺,雪诺和龙妈最后一战,龙妈惨败,雪诺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登上铁王座,并且和布兰夜王修订新的契约,两兄弟掌控这世界。(更甚至最后一战雪诺和龙妈都死啦,最后珊莎渔翁得理坐享其成。)

无论如何都是史塔克家族的人最后成为幸存者和坐上铁王座的人,因为在第一季中这场争夺战最后的诱导因素就是“血色婚礼”。也就是罗柏和他们的母亲的惨死正式引发战争。

最后,凡人皆有一死!布兰作为游离之外的神,他会活下来!

无论那种结局,这场权利的争夺战中无数的人惨死,只为寻求一位明主,让更多无辜的人民能够幸福的生活。

可是当这一场结束时,是否又是另一种开始呢?

疫情期间陪孩子看了84集的电视剧《三国演义》,自己看完了《纸牌屋》和《权力的游戏》,今天先写点看完权游后的感想。

其实我觉得翻译成“君王的游戏”或“王座的游戏”更妥一点(只是没有“权力的游戏”顺口而已),我的理由是它跟现代的像纸牌屋中的权力游戏有着天壤之别。

不得不佩服老美的在拍电影这件事上不仅技术一流而且太舍得下本钱了,一个历史故事片硬被拍成美国大片连续剧,这方面三国演义跟它比起来就有点小儿科了。也正因为如此,打斗拼杀画面过于血腥,还有不少色情穿插其中。所以让我一度有一种在故事情节之外除了Fight,就是Fuck的幻觉。

我最最不喜欢的角色是那Mother ofDragons,嘴唇外翻没有任何贵族气质,成天自认为自己是上天注定的七国之王。但关于她的故事情节占了不少篇幅,我不得不用快进来看。幸好作者最后给她安排了死法,虽然她死得够晚。

我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那个Stark家庭的二公主,但美中不足的是no one的虚幻故事讲得太长。

我特能理解那个半人Tryon的遭遇和人生经历。他被除了他哥哥James之外的所有家人认为是个怪物,还设计陷害冤枉他毒死国王Jeffery(他外甥),以至于最后不得不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也正因为他哥哥把他当正常人待,他一直到最后都在帮他哥哥。他哥哥别的什么都好,但跟自己的亲妹子搞出三个娃,所以他必须被剁了手,最后死在废墟里。

Cersi王后虽然是个反面人物,但我尤其同情她的是她被所谓的审判让她裸体游街向上帝赎罪。我同情她是因为我很反感那些人借助上帝的名义迫害报复别人,她事后设计炸死所有那些试图审判她的那些人,这让我感觉非常痛快。虽然作者或者其它观众可能认为这是在写她的残忍。但我觉得过度使用舆论来控制别人同样很邪恶,因为我联想到过某段历史,虽然我未曾经历。

活得最久剧终前没死的大部分在该剧一开始都是个小人物或者活得比较惨。Stark的小儿子那么小就因为爬墙看到James跟他新妹鬼混被推下摔断双腿终生残疾,但最后成为六国之王。JonSnow一直被人叫骂私生子。Sam一直像个废物一样,但活得很喜剧。

看完全片,我不喜欢的人都被作者“赐死”了,真是酣畅淋漓,喜欢但被“赐死”的人都是剧情所需,符合我所理解的逻辑。要么是善良的小人物需要牺牲,要么是大人物其弱点让其犯了大错。

看这个片子的初衷是消遣和练练英语的,不看字幕不会影响对剧情的理解了,不认识的单词听了还没什么用,高频的单词做了点小抄事后复习,娱乐学习两不误。

观看《权力的游戏》是偶然的一个想法,其实早在春天,一个同学推荐我看,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等我把第五季看完的时候,大概翻看第六季故事梗概的时候,大概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东西,当然,仅仅是个人的一些小小的观点,拿出来分享一下!

《权力的游戏》本名《冰与火之歌》,确实,如果第一眼看到冰与火之歌,得到的信息绝对比权力的游戏的提示更多,尽管该作品确实是表达权力的复杂!但仅仅是因为名字的导向,让我看到第三季的时候,才明白大概是怎么回事,随着第六季故事情节的展开,形势也越来越明朗,而且故事的发展总是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之所以讲《权力的游戏》不错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关键是故事的展开在情节方面采用复线的手法,表现张力更具有魅力,还有就是故事的场面采用冷兵器和热兵器的交叉,让观众觉得需要表达个人骑士精神的时候,冷兵器能够在个人不屈的灵魂面前更具吸引力,譬如,在小指头妓院外面,詹姆·兰尼斯特与艾德·史塔克的对决,在琼恩·雪诺与鬼王对决的时候的场景;需要表达战争惨烈的时候就采用热兵器的战争,譬如,黑水河之战,当然,在这个战役中也有冷兵器的较量!

一般情况下,复线的手法表达起来有难度,在很多时候,我们所观看的作品往往是一条主线。如果复线使用不好,会造成人力穿凿而成,导致整个故事显得杂乱无章,而且对故事展现的意义不大。简单的讲,复线就是每个欣赏层次、每个年龄阶段都能从故事中寻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个俗称大白的《超能陆战队》在表达故事的时候所采用的手法就是如此,先是在里面找到了暖男的故事,后来又感到每个人的妈妈都是自己的大白。当然,里面融合了先进的科技理念,一个基于简单重复迭代带来的巨大能力,动画的制作也下足功夫。而《霍比特人》系列选用单线手法,为描写人性,写一队人在经历各种各样的情况,所选择的处理。譬如,当看到第五季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先秦时期的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以及三国时代,而作为去年热播的《芈月传》大概好像围绕芈月一个人的爱恨情仇展开来呈现整个故事的(个人推测,其实没看过的),《三国演义》则是复线表达。

《权力的游戏》是围绕几个大的贵族之间的较量展开的,作为比较显眼的反派,在故事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崇尚金色狮子的兰尼斯特家族,不仅要对决北方的崇尚灰色冰原狼的史塔克家族,也要面对崇尚金色雄鹿的拜拉席恩家族。另外还有崇尚红色的三个火龙的坦利思安家族、崇尚新月和猎鹰的艾林家族,崇尚银鳟的徒利家族,崇尚金色玫瑰的提利尔家族,崇尚海怪的葛雷乔伊家族、多恩家族等等。

在《权力的游戏》中,史塔克家族一直是忠诚与正义的化身,不管是艾德·史塔克还是他的孩子们。艾德·史塔克过于坚守自己的原则,不说谎,不与人妥协,恰恰害了自己!当然,如果在故事中,艾德·史塔克不死,故事中的主角在后面不经过血雨腥风的洗礼,无法担当大任的,在作为艾德长子的罗柏·史塔克过早暴露实力,由于故事情节进展需要,他被背叛阵亡,而布兰·史塔克、艾丽娅·史塔克以及珊莎·史塔克由于年龄较小,在初期复仇中无法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且各有自己的使命,反而能够隐忍,而身份在第六季结局被爆出是坦利思安家族和史塔克家族结合的琼恩·雪诺则由于私生子的公开身份选择守护长城,而躲过这一劫难,而且为了完成誓言并且发挥男主光辉,死了相互爱恋的野人耶哥蕊特,这让我想起了《平凡的世界》中田晓霞的死,完全为了成就孙少平的形象,让人唏嘘不已!

而在海外流亡的龙母则从单纯的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女王,起初为了家族,后为了自己拯救万民的理想,所经历的血腥风雨,也是令人震撼!

在第六季的时候,琼恩·雪诺完成了至死方休的守夜人誓言,珊莎·史塔克完成了从单纯淑女到会玩权力女人的蜕变,布兰·史塔克则从残疾变成三眼乌鸦,艾丽娅·史塔克则从小女孩变成了战士!这些史塔克的幸存者将会以怎样的姿态在第七季中大放异彩,完成怎样的带血的成长!

在兰尼斯特家族中,其实詹姆算的上不好不坏的人物,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违背诺言,而提力昂是非常正面的人物,由于天生侏儒被逼成站在龙母麾下,也是历尽千辛万苦!瑟曦则是一个护孩子,为了权力,不择手段的人,不过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泰温,典型的为了家族利益,不惜牺牲一切利益的大反派!

在整个故事中,其实一起的开始小指头利用莱莎·徒利单恋的条件,逐步把劳顿·拜拉席恩王国搞死的过程,也把几乎所有的家族卷入权力的斗争中。但小指头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无可厚非!完成了老一辈的清洗,新一辈的成长,在平静的王国中掀起了一场净化世界的游戏!

在这个游戏中,每个人根据自己所处的情景,根据自己的阅历,选择自己的信仰,完成了一场精彩较量的波澜壮阔!信任危机完成了故事情节的推进,其实每个人都是在游戏中苦苦挣扎,想控制游戏的人,但总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的结果,不管是不是自己想得到的,必须敢于承担自己所做出的选择!

仅是个人的一些浅显观点,玩玩而已!

《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Game of Thrones)时隔近两年于昨日首播最终季第八季,在美收视人数创下全剧单集有史以来最高纪录,共 1740 万人。

根据 HBO 引用的数据,首播当晚共有 1180 万人守在电视机前,其余则是以在线串流平台观看,而 HBO 自家的 HBO Now 更因为《权力的游戏》的播出,使观众人数成长了 50%。

首播集当晚的好成绩不仅打破剧集本身先前的纪录,也创下 HBO 历史上戏剧类节目中,最多人观看的单集。第七季首播集当晚观看人数为 1610 万。

此外,该纪录也打败 CBS 美剧《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今年 2 月观看人数达 1410 万的纪录,成为今年度至今戏剧类节目中,最多观看人数的影集。(由于CBS 为无线电视网基本上家家户户可看,不像 HBO 须另外付费订阅,由此可见《权力的游戏》的火热程度。)

众所期望的程度不仅反应在收视表现上,推特讨论度也居高不下。累积了 500 万条推文创下剧集新纪录,最高瞬间是后段琼恩雪诺(Jon Snow,基特·哈灵顿 饰)在临冬城地下陵墓得知身世的情节。

从首播集的好表现看来,可预期全剧大结局绝对可再缔造历史纪录。

《权力的游戏》将于北京时间 4 月 22 日周一早上 9 点播出最终季第八季第二集,同日晚间 10:00 回放。两小时纪录片《权力的游戏:最后的守望》(Game of Thrones: The Last Watch)则将于 5 月 27 日播出。

权利观后感【篇10】

老师经常对我们说:动物也有生命,也有生存的权利。以前,我听到这句话没有多少感觉,直到近期读了《狼劫》这本书,我体会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狼劫》是作家韩宏蓓写的一篇动物童话小说。一天狼爸爸和狼妈妈出去觅食了,却再也没有回来。两只小狼非常非常想念他们,带着对团圆的渴望,他们兄弟俩结伴向山的那边勇敢地走去......

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小狼马修、玛阿尼、木托茨、金雅、霍科娃,又遇到了老狼格基尔,他们结伴前行,坚定地一路向前,走过春夏,度过秋冬,小狼变成了大狼,生儿育女,度过一劫又一劫,最终来到了远离人类的大森林,这里林木茂盛、水草肥美,真是狼群们生活的乐园。

可是,有几个人类淘金者闯入了这里,发现了狼群。人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狼群都被枪杀了,只剩下兄弟俩。弟弟为了保护哥哥,和猎人一起滚到河里,同归于尽;哥哥被猎人追赶到悬崖边,带着无尽的绝望,跳下悬崖......

今天我读完了故事的结局,我难过了好久好久,一个下午都闷闷不乐。那样感情深厚的狼兄弟,那样勇敢、顽强、有责任心的狼兄弟,怎么就被人类猎杀了呢。他们可是生活在森林深处自己的家园里,没有去侵犯人类呀!人类自己闯入了狼群的领土,狼没有伤害人类,人类反而还去猎杀狼群,他们也有在这个地球上生存的权利啊!

正在我跟妈妈谈我的读书感受时,妈妈突然跟我说:她正看到一则新闻,杭州一个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一位大爷在村口附近的树林间看见了一只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出,连忙退出老远报警。民警带了钢叉、捕兽网并配枪赶往现场捕获。

我一听,慌了,边抢过妈妈的手机看新闻,边喊道:老虎,你怎么跑到人类生活的地方来了,你赶紧跑回自己的山林里去呀,不然人类怕被你伤害,一定会捕杀你的,这样你就没命了!那你的亲人该有多难过啊!

我惴惴不安地快速翻看妈妈的手机:经过民警的观察和试探,发现原来这不是一只真的老虎,是一只非常逼真的老虎公仔。还好不是真正的老虎闯入了村子里,这样人和老虎都不会有危险。我长舒了一口气。

如果动物没有侵犯人类,人类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否不去伤害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

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呀!

权利观后感【篇11】

争取权利的代价

幽篁鸣籁

《为了权利而斗争》从法的起源、权利的产生、斗争是法的生命,从个人和国家、社会的角度对说明为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

书的开头提到“世界上所有的法律都是通过斗争获得的。所有重要的法规首先必须从其否定者手中夺取。无论是国家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一切权利的前提都在于随时准备要求权利。

法不仅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

1、 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走进法律之门需要勇气

在此,我想起美国的法律教材《法律之门》的开头引述了卡夫卡的一个寓言**,故事全文如下:

在法的门前站着一名卫士。有一天,一个乡下人来了,要求卫兵让他进去。但警卫回答说,他现在不能允许他这样做。乡下人考虑了一下又问:他等一等是否可以进去呢?

"有可能,"卫士回答,"但现在不成。"

由于法门总是开着的,当卫兵退到一边时,那乡下人弯下腰往门里看。卫兵发现了,笑着说:“如果你想进去,不妨试试,让我的禁令被忽略。”。

不过得记住:我可是很厉害的。再说我还仅仅是最低一级的卫士哩。

从一座厅堂到另一座厅堂,每一道门前面都站着一个卫士,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就说第三座厅堂前的那位吧,连我都不敢正眼瞧他呐。"

乡下人没料到会碰见这么多困难;人家可是说法律之门人人都可以进,随时都可以进啊,他想。然而,当他现在仔细地看着穿着皮衣的卫兵,看着他又大又尖的鼻子,又长又密又黑的鞑靼人似的胡子时,他想还是等到允许他进去再说吧。卫士给他一只小矮凳,让他坐在大门旁边。

他于是便坐在那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间他做过多次尝试,请求人家放他进去,搞得卫士也厌烦起来。时不时地,卫士也向他提出些简短的询问,问他的家乡和其他许多情况;不过,这些都是那类大人物提的不关痛痒的问题,临了卫士还是对他讲,他还不能放他进去。

乡下人为旅行到这儿来原本是准备了许多东西的,如今可全都花光了;为了讨好卫士,花再多也该啊。那位尽管什么都收了,却对他讲:"我收的目的,仅仅是使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礼数不周到。

"许多年来,乡下人差不多一直不停地在观察着这个卫士。他忘记了所有其他的监护人;对他来说,第一个监护人似乎是进入法律殿堂的惟一障碍。他诅咒自己有这个机会。头几年,他毫无顾忌地大声咒骂。后来,他老了,只能自己咕哝几句。

他甚至变得孩子气了;在他多年的看守观察中,他发现老人的衣领里藏着跳蚤,于是他请跳蚤帮他改变主意。终于,他老眼昏花了;但自己却闹不清楚究竟是周围真的变黑了呢,或者仅仅是眼睛在欺骗他。然而,在黑暗中,他清楚地看到一道亮光,一道不朽的亮光从法门中迸发出来。

此刻他已经生命垂危。弥留之际,他在这整个过程中的经验一下子全涌进脑海,凝聚成了一个迄今他还不曾向卫士提过的问题。他向卫兵招手,身体慢慢僵硬,再也站不起来了。

卫士不得不向他俯下身子,他俩的高矮差距已变得对他大大不利。

"事已至此,你还想知道什么?"卫士问。"你这个人真不知足。"

“难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向往法律吗,”乡下人说,“但是这么多年来,除了我,没有任要求进去吗?"

卫士看出乡下人已死到临头,为了让他那听力渐渐消失的耳朵能听清楚,便冲他大声吼道:"这道门任何别的人都不得进入;因为它是专为你设下的。现在我可得去把它关起来了。"

乡下人的意思是,所有追求公平正义的普通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守门人是法律的捍卫者,显然拥有权力。

很多人本可以光明正大通过正常渠道实现公平与正义的诉求,然而在最开始就因为畏惧而无法踏入法律之门,更何况在通过法律之门主张自己利益的路上,充满了许多比第一道门更多的困难。

每个人到法律之门前可以说,就某种意义而言,我们是为了要求兑现诺言而汇集在此。许多写入法律的权利经历了长期的斗争,如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傲慢的宪章运动800年来,100多年前中国近代史上的斗争,已经反映在宪法的规定中。

还有很多有待于我们去争取的权利,即便这些权利写在了法律里,并不意味着公民会自然而然得以实施,1862年林肯颁布《解放黑奴宣言》,时至100年后黑人民权运动在美国继续。

在十几年前,一个名为郝劲松的人因地铁公司收取公共厕所的5毛钱而起诉地铁公司,因铁路不给发票而起诉北京铁路局,"在强大的机构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这样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地改变。"

共厕是免费的,铁路公司应该开发票。郝劲松说:“我要宪法给我的世界。"在他提起了许多的诉讼之后,这些行为得到了规范,我们现在的生活也少不了这样的人做出的贡献。

耶林提到,“主张权利和重视和平是肯定的,主张或放弃权利是法律承认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容忍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并不能带来和平与安宁。举例而言,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来看,小区物业服务千头万绪,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方都有不同的利益追求,相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有组织性、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权力,业主作为已经有代表方,完全松散的团体,实际是处于相当的弱势地位,如果出现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力的情形,单一业主如果要维权就容易陷入烦恼和纠纷中,如果不维权,就会换来安宁吗?

不会的。侵害者积累了经验,从侵害合法权益中得到了利益,欲壑难填本是人性的弱点,这些侵害者会对其他人的权利进行侵害,如果是侵害了共有产权而没有人制止,更加会激励这些侵害者的进一步扩大侵害的范围和深度,这最终会损害、破坏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房地产纠纷中,主张自身权利的业主往往被视为秩序的颠覆者和利益的篡夺者。有时这些维护自身权益的业主会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等待的不是真正的评价,而是嘲笑和蔑视。如果失败,受到损失的还是小区的利益。权利人通过自己权利来维**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不可或缺的秩序。

这种维护是权利人所负的对小区的义务。

在深圳此起彼伏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斗争为这个命题提供了无数的实例,很多纠纷的解决办法是换掉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这中间少不了各种斗争。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行政主导传统的社会,个人的权益与国有权益平等保护的规定实施并不久,以公共利益为名侵害私人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面对公权机关,想要维护自己权益,所具有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还需要有决心和勇气。

二、权利意识是独立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的精神面貌也是在主张权利的过程被培育出来的,耶林提到,私法才是各民族政治教育的真正学校。从民事生活中如何主张自己权利就可以看出这个民族如何维护其政治权利和国际地位。历史上,罗马人、英国人都勇敢主张自己的权利。

权利不是停留在各种繁复法律文本上的规定,而是具体的生活实践。其根源来自生活的斗争和法感情,这种法感情是天然的,也需要经过培育,向健康或颓废的方向发展。

主张权利在中国传统社会是不被称赞的,传统社会中需要的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个人要怯于私斗,勇于公斗,《史记·刺客列传》中无疑是赞扬荆轲这种精神的,作为对比,秦舞阳也在史上留名。

长期生活在**之下的人们是不可能有权利意识的,耶林认为主张自己权利的人才能为国而战。 **国家的门户常开放给敌人进来。盖****无不蔑视私权,赋税任意增加,没有人反对;役任意延长,没有人**。

人民养成了盲从的习惯,一旦遇到外敌来侵,人民必萎靡不振,移其过去盲从****者以盲从敌人**。

以中国历史而言,自从秦确立**集权政体以后,在明清达到**高峰。明朝中后期东南的倭寇之乱中,数量很少的倭寇横行千里,如入无人之境;明清换代之际,很多原大顺的军队投降清军,成为清军的先锋,很多地方的民众被占领,全然没有自己权利被侵犯的意识,直到要严格执行"剃发令",才激起反抗;在清朝中后期的一系列战争中,民众对于入侵者多是麻木,以至于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提到"中国只要保留对成年孩子加以管束的戒尺,纵使拥有几亿民众也绝不会占据小国瑞士队他国所拥有的国际法上受尊敬的地位。"

在**主义下,对于权利意识的觉醒,健全的法感情是不提倡的,需要的是遵守强者制定的秩序,放弃自我意识。民众需要的是对安定平稳的期待和对权力层斗争的冷漠,类似于"对于奴隶而言,效率有什么意义?"一样,他们除了关注自身的安危与生存,洋大人和官老爷谁主掌大权又有什么关系?

真正而言,于每一个个体,首先是独立的个人,有自己的情感与尊严,然后才隶属于某个集体,这种隶属也是从属于个体的意志和情感之下的,不能简单的论大比小,讲服从与牺牲,更不能在人的精神领域散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思想暴力。要把自己的思想、民众的文化思想、国家的利益思想、政治领袖个人的思想区分开来,可以尽可能寻求一致,但绝不许偷梁换柱!不能简单随意的代表,如果某个法律仅仅是为政治利益服务,那么它绝对不是正义的,绝对不是公法,完全是为私利服务的枪棍)。

从中国的历史可以看出,**主义一度发展到了全世界的极致,与此同时,中国人的法感情一度萎缩到了全世界的极致,然而**统治仍然坚若磐石,不仅从未灭亡,反而异化一切,越来越兴旺。

从个人的成长历程来看,权利意识的根本基础是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能够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别人有哪些权利,明确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在行使自我权利的同时,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学会接受别人权利范围内的拒绝。

深圳是一个人口年龄比较轻的城市,在这城市生活的很多人出生于改革开放之后,所接受的教育很容易引起权利意识觉醒,对于行使权利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这种意识可能还有待提高。

以共享单车为例,在深圳通常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往往是自行车和行人共用人行道,相对于行人而言,自行车无疑占有速度和装备的优势,在窄路上,骑自行车的人与行人争路,本身就是没有尊重他人的权利;对于不能接受其他人在权利范围内的拒绝,这明显就是分不清人与人之间的界限,这些行为,很难说是体现了独立人格。

三、对于受到侵犯的权利,仅从金钱衡量是不够的

当人们对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无能为力,对别人的权利被侵犯而弹冠相庆的时候,秩序就遭到了毁灭,他们就可以拿起各种主义侵犯人们生存的权利,这个国家就陷入灭顶之灾中。

在现今社会中,侵犯权利者得到让步是常态。侵犯权利者相对于被侵犯者,占有了很多的优势。首先是时间优势,侵犯者占据主动,被侵犯者可能无法预料到自己的权利会被怎样侵犯,被侵犯者在寻求救济的过程中会受到程序的惩罚,甚至需要在不情愿的状态下反复提及不愉快的被侵犯的过程,一次次感受场景再现;其次,在我们这样一个行政主导的社会,行政处理往往是不考虑主观状态,这种把主观侵害降低为客观侵害的手法几乎是行政机关提高效率的圭臬,这造成的结果,一方面是纵容了侵害者,另一方面是对被侵害者造成各种压力,例如,某甲主动殴打某乙,某乙还击,警察到现场把二人带至派出所,某乙称某甲先动手,要求处理某甲,某甲对警察说,某乙也殴打他,造成损伤,警察询问二人是否要调解,并告知某乙,他也是殴打他人,按法律规定二人都要被处理。

某乙迫于压力接受和解。

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某乙的权利被侵害,在他将进入法律之门的时候被守门人用合法的方式逼迫他在法律之门外徘徊。警察处理这样简单的案件,如果依照法律程序,需要增加一些工作,如果是调解就可以免去这些麻烦。

很难判断这样的依法办事是不是掺杂了警察的自身利益,被侵害人的法感情应该是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挫伤,法律可以这样依法不公正?

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多事例中,被侵害人得到救济之前所忍受因侵害带来的各种痛楚,是无法用事后的金钱所弥补的,例如某女在云南无故遭受伤害,即便以金钱的方式得到了赔偿,但是这种遭受到的精神和肉体的痛楚、还有因**造成的困扰,还有在向公权机构寻求帮助时的失望,都无疑会挫伤她和其他关心者作为公民的法感情,进而伤害法本身,对于实现和平的法的目的也是一种伤害。

我们这个社会目前对被侵害者的不友好,还在于**上总有人以他人痛苦为乐,诘难被侵害者,还有法律对侵害者的保护。从**报道来看,法律对于侵害者的隐私保护还是比较完备的,但是对于被侵害者,特别是已经不在人世的被侵害者,就没有这样完善的保护了。

四、法的实践就是要积极行使权利

法律不是人民从容坐待苍天降落的,对于这种法律规定的权利要落地生根并且蓬勃发展,必须经由实践的检验,罗马法把不使用作为法律废止的原因,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种不使用的法律,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法律条文不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可能是作为秩序维护者的公权机关工作人员不愿使用这些法律条文。

对于情况一,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曾在福田**公布的属于城管的行政处罚权,在公共厕所,尿在小便池之外,罚款十元,这种行政处罚可能因为存在调查取证的障碍而从未实施过;对于情况二,简单的一个例子是各区选择性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被侵害合法权益者,合法权益是存在的,但是仅仅停留在法律文本上,环保执法队并不否认这些权利,但是并不会不折不扣的在现实中兑现这些权利,为了体现行政机关的工作自主性,环保执法部门只认可他们自己的取证,这对受到环境权益侵害的民众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进而导致这些权益仅仅以txt格式存在。

具体的权利作为权利,其生命由法规获得,同时其获得物又返还给法规。即客观的抽象的法和主观的具体权利的关系就象从心脏流出又返回心脏的血液循环一样。

对于无法从现实中取得获得物、无法返还给法规的权利,是死的,没有体现权利的意义,也就是不存在的。

在耶林而言,斗争作为法的生命,不仅仅是在法被制定实施后,更是在其存在前和整个存在过程中都至关重要。

权利观后感【篇12】

创建“公平”、“和谐”的教育

——《新课改下我们怎样当老师》读后感

一、要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

尽管我国目前在轰轰烈烈地进行教育改革,也在探索教育的“公平”,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教育很大层面上,还是“选拔”的教育,“精英”的教育。在我们的教室里,在我们的课堂上,“被遗忘的一族”依然普遍存在。在教育的功利色彩面前,我们往往失去了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

作为我们教师必须时时记住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我们要把握住每一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出蕴藏在他们自身里各种学习的潜能,倡导学生尝试主动性学习。在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中,教师要时刻保持信心,耐心等待。只要他愿意学习,他就想学习,相信即使今天不行,明天和明年他也会学习。

二、要让我们的教育走向“和谐”

教育者的使命是让孩子们各方面和谐发展。教育的智慧在于使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在各各方面的才能。”

(一)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每一个教师都应该记住,“每一个学生都是带着想好好学习的愿望来上学的。”教师们要爱护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愿望,就象园丁精心呵护每一棵幼小的树苗。因为在学生的心目中,他们对教师的信任程度超过了自己的父母,要是我们做教师的人,在心里也像学生对待我们那样,把你的信任同样地给予他们就可以了。

这也就是我们提倡的“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相信学生的能力

建立师生关系的基础在于相互信任。只有打好基础,教师才能与学生零距离接触。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也要对学生的能力有信心。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在小学,女孩的学习成绩往往比男孩好,但进入中学后,男孩的学习成绩会突然提高,超过女孩。

我想说的是,人类的力量和可能性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小学生可能会在一年或更常的时间内,一个接一个地不能掌握老师传授的知识。但是总会有那么一天,他会茅塞顿开,恍然大悟。

所以,我认为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

一个孩子的学习,要抓住每个学生的闪光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自身所蕴含的各种学习潜能,倡导学生努力主动学习。在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中,教师要时刻保持信心,耐心等待。只要他愿意学习,他就想学习,相信即使今天不行,明天和明年他也会学习。

(三)教会学生思考、观察、理解

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善于培养学生的学习欲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能思考、感受和记忆。一个学生已经明白老师想教他什么,而另一个学生还没有明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愿意学习,所以他应该

如果你有时间再考虑,不要熄灭他对知识的微弱希望。同时,要善于看到和感受每个学生独特的个性。

总之,教育要以学生为本,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同时,我认为:如果每个教师都能在教育活动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这样的教育也必须和谐高效。

学习心得

迁安一镇中

九年级思想品德安翠玲

权利观后感【篇13】

异端的权利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迫害者所持的理由及所使用的手段,与今日相比是何其地相似。当宽容、自由、平等已成为人类共识的时候,那个迫害异端的幽灵却找到了它得以继续肆虐的归宿地。斯蒂芬·茨威格在其书中写样写到:“思想家之间的分歧只应该用思想的工具来处置。‘如果塞维特斯拿起武器来对付你,你就有权利找市行政会帮助你。但是,由于他反对你的唯一武器是笔,为什么你要用火与剑抨击他的著作呢?告诉我,为什么你去找地方当局做你的后台呢?’“一个国家在良心问题上没有管辖权,在维护神学教义上市行政会不应插手,因为那只与学者们有关。市行政会的业务是保护一个学者,正如它保护一个匠人、一个雇工、一个医生,或者别的任何公民,使他们免受坏人之害。“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总有一些特定的人要对流血行为负责,杀人是不能用抽象的哲学格言加以宽恕的。“真理可以传播但不能强加。没有一个教义能因为狂热性而变得更正确;没有一个真理能因为狂热性而变得更真实。也不能靠吹捧一个教义或者一个真理而去传播教义或者真理,更不必说通过杀害出于良心而拒绝那‘真理’的人,来使一个教义或者哲学变得更真实。“观点和概念是个人的经验和事务,除了隶属于持有它们的个人以外,不从属于任何人。它们无法加以训练和控制。一个真理可能会援引上帝的名字一千次,可能会一再宣称它本身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没有批准它去毁坏上帝所给予的一个人的生命。“要最后剥夺你们的官员们使用武力或进行迫害的权力。要给予每一个人自由地使用舌头和笔的权力(因为,这是圣·保罗的意思,他说:‘你们可能都在预言……你们想要预言,并禁止人用舌头说话’)。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一旦从高压统治下解放出来,自由将会创造何等的奇迹!”——历久弥新,彷佛刚刚说过的。不可多得的一本好书……

【最新权利观后感范文十三篇】相关推荐
流浪地球观后感十三篇

观看一场自己喜欢的作品,是令人愉悦且放松的方式,会激发我们的创造力。文字具有传承和沉淀的价值,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财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文字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如何写出能概括原作精髓的作品名观后感呢?在我看来,"流浪地球观后感"是众多文章中一篇值得一读的作品,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岳阳楼观后感十三篇

我们或许会获得新的感悟和见解。其实写观后感和写读后感是差不多的,写观后感可以使我们构建更稳固的知识网络,有什么优秀的作品名观后感值得我们借鉴呢?经过编辑的筛选这篇“岳阳楼观后感”展现在大家面前,继续访问我们的网站以获得更多有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