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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6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通用。

规章制度制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重要权利,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很多人都觉得困难。经句怡美精心推荐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的是“公司部门规章制度”,记得将本文收藏以便随时查阅!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1

 一、总则

(一)为了稳定员工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在坚持合法性、激励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及经济性的基础上,着重体现下列五个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与公司经济利益和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的原则;

3、不同岗位类别实行不同计酬方法的原则;

4、突出个人因素(总量、表现、技能、绩效、工龄、学历、和职务等)与综合考虑公司内外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5、保持稳定连续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三)本制度只对经济性薪酬(包括直接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各种奖金和奖品、加班时间等;间接的公共福利、保险、培训、住房、交通、餐饮等;有薪假期,如婚丧假、生育假、有薪休息日、病事假等)即个人总收入做出明确的规定,不涉及任何非经济新薪酬(包括有兴趣的工作、挑战自我的责任感和成就感;给予爱心、关怀,提供舒适的环境和方便的条件;享受企业社会地位,帮助员工成长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内容。

(四)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营销公司及其分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分公司作为独立业务单元在以下有关方面流程亦称作公司。

二、经济性薪酬的构成、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构成:

1、员工月度经济性薪酬总额:

(1) 公共部分: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学历津贴+工岭津贴+周六津贴+各项福利补贴

(2) 差异部分:加班工资,营销员提成奖金,特殊岗位安全奖金,财会人员驻外补贴,绩效工资,相关人员电话费补贴,市内交通费补贴等。

2、员工年度经济性报酬总额:

全年月度公共部分报酬+全年月度差异部分报酬+年终双薪+各项单项奖金+培训费用(含送外培训费用)+其他补贴。财务人员另加年度奖金。

(二)发放标准和计算方法:

(1 )公共部分发放标准分别见附后的表一、表二、表三。

(2)

周六工资发放标准:月基本工资800元(含)以上,按200元/月发;月基本工资799—650元之间,按150元/月发;月基本工资649元(含)以下,按100元/月发。

(3)异部分发放标准和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和方法

(1)(月基本工资+周六工资)/25.5/8*月加班小时

(2) 加班时间按系列原则处理:半小时不到1小时为半小时,1小时至1.5小时之内为1小时;

2、财务人员月度驻外补贴:会计200元/月,出纳100元/月年度发放和另外的年度奖金,其计算方法及发放方法按珠海天章纸品有限公司文件(天章内字2003地(200365)号)的规定执行。

3、司机安全奖:分公司规定。

4、绩效工资:参照(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分公司自定。

5、电话费:参照公司总部标准,分公司自定。

6、营销员提成奖金:分公司自定。

(4)有薪假期标准和薪酬计算

1.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批准可请假3天,工龄不满1年者按无薪休假处理,满1年都其基本工资照发。

2. 本人婚假三天,工龄不满1年都按无薪休假处理,满1年者其基本工资照发。

3. 本人产假90天,工龄不满1年者按无薪休假处理,满1年者其基本工资照发。

4. 工龄满1年者,可享受春节带薪休假。

5. 经鉴定确认为工伤者,住院,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6. 员工请假需按(天章纸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八条第七款执行。

7. 工作时间内参加公司的集体聚餐,娱乐,旅游等活动,薪酬照发。

8. 公司选派脱产学习:一星期内全部薪酬照发;一个月内,基本工资照发;经总部批准选派脱产学习,按总部规定办理。

三、对经济性薪酬的管理

(一)对工资的管理

(1)对我资的定级的管理

1. 试用期员工:文员系列试用期原则为三个月;司机系列试用期原则为2-3个月,普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和奖金。

2. 等聘员工无需经过学徒,试用,实习期,根据工作安排定级,可于受聘当月按合同或谈判标准发放薪资。

(2)对员工转正,定级,转岗的管理

1.

试用期满后,由部门主管按(天章纸品公司员工试用表)要求写出评估报告,提出录用意,人力资源专(兼)干核实后,按编制管理流程审批;分公司的须先由分公司HR兼干核实,再按编制管理流程审批。

2.

正式受聘员工调动转岗者,转岗熟悉期为4-6个月,在此期间按转岗前的岗位工资标准付薪,熟悉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岗岗位系列标准重新确定薪资等级,绩效等级或奖金标准,与原岗位等级相比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合格者退回原岗位或辞退。

3.

员工个人要求转岗经公司同意,其薪资标准在熟悉期(4-6个月)按试用期标准执行,熟悉期满经考试合格后按转岗岗位系列标准重新确定薪资等级,绩效等级或奖金标准,不合格者退回原岗位或辞退。

4.

凡从下级提拔到主管及以上的员工,考察期为3-5个月,通过考察后按晋升级别标准重新确定薪资等级,绩效(奖金)等级,新的薪资等级从考察期满后开始执行。

(3)对加班工资的管理

1. 严格控制加班,确需安排加班,由其主管领导签名同意,列出加班人员名单,并负责检查加班情况。

2. 公司加班人员未予补休者,按本制度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加班不足半小时不计算。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的法宝假日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遇有等殊情况确需加班,需事前三天填报)天章纸品公司法定节日加班值班申报审批表),按程序报批后,方承认其加班,值班有效性。其加班工资按政府有关规定发放本人日基本工资3倍。值班都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1.5倍发放。

(二)对学历(或职称)和工龄津贴的管理

1. 对学历(或职称)和工龄津贴从本制度执行之月起按(天章纸品分公司员工工龄和学历(或职称)津贴标准(表二))执行。

2.

文凭和职称必须查验原件。凡通过进修,自考等渠道获得国家承认的文凭和经权威专业单位评定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可持证换人力资源部认定或公公司经理认定HR兼干予以登记,从认定登记之月起按(天章纸品分公司员工工龄和学历(或职称)津贴标准(表二))执行。

3. 员工从进入公司之月起,干满一年后自己报告人力资源部,由部门主管统一报告HR兼干查实后通知财务部门增加工龄津贴。

(三)对各项福利补贴的管理

1. 各项福利补贴从本制度执行之月起按(天章纸品公司员工福利补贴标准(表三))执行。

2. 各项福利补贴(除保险补贴由公司统一上交保险部门不发放到人外)一律与工资部分一起发放到人。

3. 住集体宿舍的员工房租金,物业管理费,做饭人员工资均由公司提供,但水电,液化气和伙食费用一律按实均摊到人,从工资中扣除。

4. 年终双薪发放办法:见(天章纸品公开发中心年终双薪发放制度)。

5. 全勤奖只发给全月出满勤,除公假外无任何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员工。

6. 驻外补贴只有会计和出纳享受,按月在工资中发放。

7. 交通费补贴指员工必须坐公交车上下班者。住集体宿舍的员我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

8. 工龄满一年以上员工的各项慰问费用见:(天章纸品公司员工慰问费用开支标准)。

(四)对各项奖金,奖励的管理

1. 各部门主管对员工用合作条形式进行奖罚不列入计奖方案。

2. 培训奖励按(天章纸品公司培训自由度)的规定执行。

(五)对经济性薪酬发放方法的管理

1. 每月下旬发放员工的薪酬和绩效工资(包括营销员提成),如遇节假日顺延。

2. 工资现金由财务人员分别发放到员工本人并签收(或发银行存折)。任何人不得打听他人收入,一经发现给予50-500元款。

3. 员工离职结算方法按离职手续办理程序执行。

4.

凡遇到公司经济严重滑坡直至亏损,分别依次减少直至取消学历(或职称)津贴、工龄津贴、福利补贴、各种奖励奖金、岗位(或职务)津贴。如果公司(包括分公司)遇到严重亏损难以支付基本工资,则分别依次降低发放基本工资直至员工无薪休假或减员。

5. 公司各财务部门每月必须填报《天章纸品有限公司分项月收入一览表》交独立业务单元第一负责人经理本人存阅。

四、附则

(一)分公司作为独立业务单元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但修改后必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与本制度配套的附件:

1、《天章纸品公司员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津贴标准(表一)》

2、《天章纸品公司员工工龄和学历(或职称)津贴标准(表二)》

3、《天章纸品公司员工福利补贴标准(表三)》

4、《天章纸品公司员工月度工资表》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二、人事

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

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

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

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

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

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

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3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4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容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销售与收款内容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一)销售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发货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三)财会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单位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

第八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超过单位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业务,单位应当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三章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

第十五条单位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应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赊销业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销售谈判。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同订立。单位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合同审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组织销售。单位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组织发货。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批,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销货退回。单位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单位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

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的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

财会部门应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帐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理》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第二十条单位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帐,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帐,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对长期往来客户应当建立起完美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二十三条单位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单位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第二十四条单位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单位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单位应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据监控制度。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八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四)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单位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帐,应入帐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二十九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6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方案,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学问、技能的宣扬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掌握)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急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别状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分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殊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急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快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果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嘉奖;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7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行业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收支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核算财产资金的变动情况和经营成果,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有效地积累分配和使用资金;

3、认真编制月度报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要求向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各项财务收支,搞好抵押物品、资产的验收工作;

5、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协助单位领导搞好本抵押行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参与本抵押行的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五条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

2、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按月向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当好领导参谋;

3、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

4、负责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抵押物品质押、抵押贷款的拨付工作;

5、负责组织清查资产;

6、监督、检查公司的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8、协调银行、工商、税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9、承办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建立会计账簿、登记各类明细账簿、总账,做到记账、复账、报账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妥善保管会计印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同抵押部建立健全抵押物品收发、保管制度;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融集资金和发放贷款;

5、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6、参与公司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定期与抵押部的库存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7、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按财务制度使用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产部分必须及时交存银行,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公款;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现金往来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现金安全;

4、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余额相符;

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根据“签发支票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做好支票的登记工作,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6、妥善保管现金、各类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7、按付款审批规定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流失;

8、认真审核各类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9、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款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

第八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有计划的轮换;

第十条 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日月三十一日;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三条 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规定;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其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办理会计事项后,必须取得或填制的日期、单位、事项、业务内容等,经办人员须签名或盖章,须填制凭证的原始凭证作为填制凭证的附件;

第十六条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的业务,应将批准文件或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第十七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须填列: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账人员,收付款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帐薄,账薄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和账薄名称,扉页注明启用日期、账薄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记载会计帐薄;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会计帐薄记载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帐工作至少每月一次;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定期对帐;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单位领导人、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财务报告上签章,公司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进行交接,具体交接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现金的管理。

1.公司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① 员工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奖金;

② 个人劳务报酬;

③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⑤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⑥ 国家规定抵押业务以下支付的现金。

2.库存限额为2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

3.健全现金帐目,逐笔及时记载现金收付,达到日清日结,做到账款相符;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

5.现金收付相关人员要相互签章确认;

6.确应工作须领用备用金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7.财务部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各项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2.为利于银行存款的结算和管理,按现行规定,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提取现金,尽量减少在银行开设其他的辅助账户,以防止资金分散和流失。

3.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出纳员根据“签发支票审批单”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作废的支票加盖作废章,附在重新填写的支票存根后,作为原始凭证并存。

4.严格各项银行存款业务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收付业务,出纳不得办理。

5.银行日记账有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中了结出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做到帐单相符。

第五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各部门编制的资金收支计划,将资金收支计划汇总,上报公司经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严格汇款手续,明确拨款环节中的责任。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费用开支由办公室年度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执行,超出年度预算部分,办公室应写明超出原因,向财务部门申请增加预算,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费用报销程序:经本人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按预算内容核算,交财务部门审核,送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费用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签批的费用报销单据不得入账。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的业务往来招待,应在用餐前填写“用餐申请单”,确定用餐标准,经经理审批后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及时持正式发票和审批的“用餐申请单”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办公印品的统一采购。

第三十六条 车辆费用由办公室提出计划实行定额管理,确因特殊情况超出定额的,应说明出处原因。

第七章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资产;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设备。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购置计划,并根据长远规划,分年度编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预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总账、明细帐进行核算。办公室还应设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登记卡,以备查验。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折旧按平均年限法,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四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定期盘点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盘点中发现的盘亏、盘盈情况,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形成报告。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通过待处理财产程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减、租赁、毁损及使用状态的变动,由办公室和财务不按规定要求办理手续,及时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管、使用、核算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9

1、生产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

2、技术管理,设计管理,开发管理制度。

3、物资管理制度。

4、会计账务成本管理制度。

5、人事总务管理制度。

6、管理有关异常事项的检核报告追踪与改善。

7、全公司教育培训训练计划汇总与推行。

8、公司部门间有关事项的协调,标准成本设立修订,单元成本分析与推行,经营资料分析异常反应,改善方案的提供,气体分销业务上游,运输方式选择方案的成本依据。

9、预算编制协助建立及管理。

10、投资计划方案的审核编制及执行追踪,新产品的成本预估,售价拟定。

公司部门规章制度 篇10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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